您的位置:首页 --> 校园情报 --> 正文

清华美院学生偷盗同学44万元巨款被判11年

日期:2005-11-12 15:45:26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收藏此文到VIVI 添加到收藏夹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通讯员罗伟)山东男生刘璞尉曾是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培训中心国际部的学生。昨天,他因盗窃同学44万元巨款被朝阳法院判刑11年。

  21岁的刘璞尉住校学习,同学龙某是个富家子弟,平日出手大方。刘璞尉于是注意偷窥龙某存放的银行卡密码。2004年7月至11月,刘璞尉趁无人之机偷走龙某放在宿舍里的工商银行储蓄卡后,在金台北里储蓄所、望京支行东坝储蓄所等地取走44万元。

  法官认为,刘璞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他当庭自愿认罪,而且将盗走的钱财大部分归还龙某,其家人也积极退缴赃款,法庭对刘璞尉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1.1万元。

 

【字体: 】【打印】【关闭

上一篇:北大一男生攀爬野山坠入山涧 抢救无效身亡
下一篇:女大学生征假期男友 要求爱学习浪漫与否不重要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
新五四娱乐网--新五四,新娱乐!-WwW.54stu.com 用心做站-服务校园(本站法律顾问:李律师)
新五四娱乐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5894号  投诉QQ:6981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