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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范中小学乱收费 最高可罚20万元

日期:2005-11-7 3:00:03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收藏此文到VIVI 添加到收藏夹

 

  (记者刘大江)成都市物价局日前宣布,近期将对中小学收费进行专项检查,严重违规者,最高将被罚款20万元,乱收费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为了防止乱收费,成都市物价局严禁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收取信息技术费;不得向符合文件规定并且是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等。他们还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收取有关择校费用;严禁违反国家规定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不得扩大范围列支所谓“刻印费”、“目录以外非教材类书本费”、“报纸杂志费”、“机读卡费”、“试卷阅卷费”等。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29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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